广告 广告 ×

城市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城市之窗 > 智慧城市 >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

2021年03月24日 09:22:05

  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吴月)23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请家长选择有资质正规培训机构,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近期,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家长,务必首先确认培训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同时,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此外,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贺俊艺
关闭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
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