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切换为手机版
地方频道
粤港澳大湾区
华东频道
海南自贸港频道
河北频道
设为首页
订阅杂志
稿件查询
我要投稿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期刊投稿
《城市建设》期刊投稿
国际合作学术期刊投稿
投稿咨询热线:(010)6325 7791
招商合作热线:(010)6325 7920
×
城市之窗
绿色环保
城市文化
建设理论
城市经济
法治建设
城市生活
智慧城市
国际新闻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城市之窗
>
法治建设
>
行政处罚法明确拍违探头等电子监控设置地点要公布
2021年02月04日 09:37:10
让拍摄交通违法的探头等电子监控设备更好维护交通秩序,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2月3日表示,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加强了对非现场执法的规范,要求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经过审核才能作为证据。同时,强调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等措施方便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记者罗沙)
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责任编辑:张瑞
上一篇:
男子不想上班谎称感染新冠 被天津警方行拘5日
下一篇:
司法温度照进万家灯火
相关链接
受权发布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城市世界 | 韩总统将访华;儿童...
城市世界 | 住建部:控增量、去...
人大常委会丨拟写入法律!网络游戏...
司法温度照进万家灯火
最大规模的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开园
陈良敏中国画创作示范——带您解读...
大国五年丨最大医保网,筑牢“健康...
热门关注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习近平...
“赋能场景创新,链接产业供需”2...
城市世界 | 东部战区开展演习;...
城市世界 | 明年继续安排消费品...
电影《龙须沟畔牡丹红》首映式在京...
城市世界 |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
关于2025年第2期普通小客车指...
城市世界 | 韩总统府29日将迁...
×
关闭
友情链接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交通运输部
国资委
发改委
住建部
国土资源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科学技术部
自然资源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新华网
人民网
中新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法律顾问
加入我们
本社资讯
中国城市建设网理事会章程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
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京ICP备:090098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23号
官方微信服务号
官方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