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的会议纪要精神,新港办事处于2016年7月底开展机场油库及输油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征迁工作,宏发商务酒店位于此次征迁范围内。2019年8月15日,宏发酒店负责人魏某与新港办事处签订了《机场航油油库及输油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房屋征迁货币补偿协议》。8月16日,新港办事处已将全部补偿款支付到位。8月18日,由新港办事处负责,城市管理局配合,对宏发酒店实施了拆除。
本社记者 金世龙
据了解,郑州机场宏发酒店之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被拆,是因为郑州市承办的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将于9月8日开幕,而宏发酒店恰好位于机场核心区域、迎宾大道旁,该地段直接影响着郑州市对外形象,被列为航空港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
(遭受强拆的郑州机场宏发快捷酒店)
拆除宏发酒店,提升城市环境,时间紧任务重。新港办事处与宏发酒店负责人签订补偿协议后第三天便对酒店进行了强拆,导致部分可搬迁物品被损毁埋入地下,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不久前,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港办事处在新港大道西侧拆除《机场航油油库及输油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房屋征迁货币补偿协议》涉案建筑物的行为违法,赔偿当事人人民币30万元。(2020)豫0192行初18号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15日,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办事处与郑州机场宏发快捷酒店经营者魏某签订了《机场航油油库及输油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房屋征迁货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被征迁房屋位于郑州港区新港大道西侧,层数8层,面积5822.43平方米,魏某对被征迁房屋享有所有权且不存在权属争议。协议签订后必须在7日内完成搬迁,并办理空房验收单。被征收方凭协议承诺书,空房验收单,水电费结签手续等办理结算手续领取补偿费。
同日,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办事处向魏某作出搬迁通知,魏某签订了承诺书及空房验收单。2019年8月16日,新港街道办事处向魏某支付补偿款,18日上午8时许,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涉案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记者发现,该空房验收单并未注明日期,也无新港办事处等部门行政加盖公章。
该案所诉的行为是基于《机场航油油库及输油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房屋征迁货币补偿协议》这一行政协议的履行引起的。法院审理认为,空房验收单虽然魏某已签字,但并未注明签订日期,且空房验收单只是魏某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及不动产附属设施、物品、房屋项下土地权利,符合拆除条件,却并未否定《补偿协议》约定的七日搬迁期的约定。对于魏某建筑物内的应当搬离的动产期限,依据《补偿协议》约定的七日仍然有效。故新港办事处在未到期的情况下对涉案建筑物进行拆除的行为不当,违反协议约定。
(2020)豫0192行赔初2号行政赔偿判决书显示,虽然魏某与新港办事处已签订了协议,但在协议期内新港办事处强制拆除并未作好室内物品的清点,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魏某无法举证,无法提供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证据,价值难以确定。法院综合案件实际情况,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结合当事人诉求合理酌情确定,判决新港办事处赔偿魏某人民币30万元。
记者采访了当事人魏某及其代理律师冯律师,魏某称:“办事处违法强拆,给我造成的损失高达数百万,中央空调、电梯、变压器等大型设备以及大量的物品都被砸坏,埋在了地下,非常心痛。办事处强拆时进行了录像和清点,但是不向法庭提交,导致无法评估损失价值,只赔偿30万元太低了。”
冯律师补充道:“强拆时,辖区派出所曾出警,新港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笔录中亲口承认有大型设备未搬出,被砸毁埋入地下。客观地讲,这种行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是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查处。”
据了解,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认为该案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辖区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解释称:“这个征收拆迁是政府行为,我们经过前期调查,查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不构成刑事犯罪,并向当事人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或者向检察机关寻求司法救济。”
判决后不久,新港办事处认为“涉案拆除符合当事人约定、合法合规,一审法院对该行为的定性错误且适用法律错误”,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决,并改判驳回魏某的诉讼请求。而当事人魏某也认为赔偿数额畸低,也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