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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07月18日 15:26:24

  近日,《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统计,目前济南市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约460万辆,此外还有大量尚未上牌车辆,存量大、风险高、管理难,车辆及蓄电池质量安全、非法改装、停放设施不足等问题突出,亟待通过地方立法从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等各个环节形成全链条防控机制,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征求意见稿提出,既有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当结合实际,利用公共用地或者原有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分批次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可以依法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临时集中充电点;既有住宅小区利用小区内公共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涉及规划调整的,相关部门应当优化程序简易办理,不涉及规划调整的,无须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不得在建筑内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王健)(完)


来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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