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广告 ×

城市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城市之窗 > 城市经济 >

北京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年涨幅不高于5%

相关政策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02月26日 10:13:17

  本报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王昊男)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的《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通知》,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市场化运营,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项目备案租金上涨的,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

  《通知》提出,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号)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由持有运营单位确定,且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市场租金水平由持有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可根据项目分类设计的实际,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分为成套住宅、公寓、宿舍3类,实行差异化定租。住宅型房源租金按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计价,公寓型和宿舍型房源租金按照每月每间计价。

  根据该《通知》,项目投入运营前,持有运营单位应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平台自动即时备案。结合项目运营实际,租金备案可按整项目或分楼栋分批进行,支持企业灵活运营。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6日 13 版)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谢雨峰
关闭
主办单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
期刊出版许可证:京期出证字第 1622 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69号
《城市建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3257595   投诉举报邮箱:qzlx@zgcsjs.org.cn
Top